政策解读 ▏《深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深圳市在绿色建筑、无废城市、河道治理等领域探索出卓有成效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路径,曾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誉为“绿色先锋城市”。深圳绿色建筑的数量和质量均走在全国前列,打造了一批高星级、高品质绿色建筑标杆项目。截至目前,深圳累计有148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其中,110个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11个项目获得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最高等级),43个项目获得运行标识。有18个项目获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占全国总获奖项目的8%,一等奖项目8个,占全国一等奖的16%。与此同时,深圳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保持快速增长,率先形成粤港澳大湾区高星级绿色建筑聚集区。仅2020年,深圳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就有160个,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达146个,占比达到91.3%。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到2025年,计划实现当年新建城镇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50%;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建绿色建筑7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实施50个超能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除此之外,此份《征求意见稿》还有诸多亮点,笔者在此为大家简要解读。健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立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在总结经验和广泛调研基础上,修订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重点提高建筑关键部位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树立夏热冬暖地区的能效提升标杆。对标先进,加快构建深圳市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研究制定实施更高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做好碳达峰实施路径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战略部署,按照全市确定的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总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深圳市建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建筑行业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目标,并与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等做好衔接。探索建立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建筑碳排放报告、核查以及碳交易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筑领域进入碳交易平台。建立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低碳标准及技术、产业体系。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将住宅的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开展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试点,引导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业优势,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工程质量保险,提升第三方技术仲裁能力,逐步完善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机制。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落实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绿色建筑运行主体责任,明确运行要求,加强对绿色建筑设施设备保养和运维管理。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通过采用先进技术、科学管理和行为引导等措施以及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不断优化提升运营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绿色建筑效益。政府公共机构应带头开展绿色运行并取得标识,发挥公共机构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绿色运行发展。探索建立绿色性能监测和信息披露机制。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分阶段、分类型、分区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级等级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或标志性建筑项目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重点区域率先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聚集区,其中,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厂房、仓库和物流建筑至少达到绿色工业建筑评价一星级。2022 年底前,实现全市新建工业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机制体制,合理编制改造计划,逐步提升既有建筑人居品质。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同步推行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结合产业转型、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和住房保障需求,推动闲置商业办公建筑和工业厂房功能提升和绿色化改造。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健康性能根据岭南气候特点,平疫结合,以住宅、学校、医院、养老建筑为重点,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推动一批建筑健康性能示范项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积极开展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产能建筑试点示范。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建立完善相关技术和标准体系,各区每年应开展 2 个以上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鼓励重点区域开展规模化试点示范。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和支持开展可再生能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完善应用技术体系。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加大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直流微网等新技术研发和示范。调整太阳能推广应用政策,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强化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效。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特别是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充分利用屋面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引导空气源热泵的合理应用。计划至 2025 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 8%。推广装配化等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2025 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 60%。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建筑宜采用钢结构,鼓励其他建筑采用钢结构。编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常用构件尺寸指南,强化设计要求,规范构件选型,提高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水平。出台《建筑装配化装修技术规程》,推动装配式装修。充分发挥装配式产业基地在研发中试、设计、检测等方面的配套支撑和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产业基地做大做强,不断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鼓励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研究、生产和应用,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示范企业,推动绿色建材行业加快发展。支持有基础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绿色建材认证资质,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完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措施,绿色建筑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工程应当优先采购绿色建材,鼓励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积极采用绿色建材,大幅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绿色建筑科技创新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研发,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市级科技成果库,加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组织项目单位积极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奖,以及建设部门、科技部门的科学技术项目计划。充分发挥深圳市在高端制造和信息通信等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积极探索 5G、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升级。早在2006年,深圳就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建筑节能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开启了深圳建筑节能发展的新篇章。绿色发展,政策先行。深圳从城市发展规划的长远目标到绿色建筑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力推动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深圳在全国率先立法要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并率先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深圳在发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过程中,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政策保障、重视标准提升、开展试点示范,走出了一条适合深圳发展实际的绿色低碳之路。本文转自:http://www.vgz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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