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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刘国中书记、赵一德省长:

  您好!我们再次向您反映潼关县连城街道路工程的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潼关县政府十年不向潼关县连城街道路工程结算的“老赖行为”,致使我们常年陷入债务纠纷,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常年得不到保障。

  基本情况:潼关县连城街道路工程的建设单位是潼关县政府,总包单位是明大企业集团,分包施工单位是铜川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几家施工单位,该道路2012年12月已经竣工并通车使用,至今潼关县政府没有向明大集团结算。

  2017年,总包单位明大集团利用潼关县质量安全监督站虚构和捏造的两份违法《责令质量整改通知书》将分包施工单位铜川二建起诉至西安仲裁委员会,造成分包单位铜川二建450万元工程款被冻结扣划多年,连城街道路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欠款铜川二建至今无法正常支付,从而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2021年4月,我们向陕西省住建厅实名举报潼关县质监站做出两份《责令质量整改通知书》一事属于违法违规,陕西省住建厅向渭南市住建局发出了(陕建督函(2021)1147号)督办函,2021年5月24日渭南市住建局向潼关县住建局发出《关于潼关县连城街道路工程举报问题的核查通知》,建议潼关县住建局立即撤销两份违法违规的《整改通知书》,但是,潼关县住建局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至今拒不撤销!

  2021年8月,潼关县政府在国家信访局网站回复我们:“关于撤销两份《整改通知书》一事,请向潼关县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我们按照潼关县政府回复的要求两次申请行政复议,全部被潼关县政府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而驳回!

  2021年4月,我们向渭南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原潼关县质监站站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潼关县纪委监委在2022年8月电话告知我处理结果,只是对被举报人轻描淡写的给与了警告处分,而对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并没有做出处理!

  为了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钱,我们先后几十次向潼关县政府、潼关县纪委监委、渭南市政府、渭南市纪委监委、陕西省住建厅和通过部委领导留言板多次反映和求助,希望能够依法撤销潼关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出的两份违法《责令质量整改通知书》,无奈“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制度,最后还是转交由潼关县政府办 理!我们举报反映的问题,都是潼关县政府一些腐败官员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所致。因为“属地管理”的政策,又给了这些违法分子四处活动的机会,致使我们举报问题常年得不到解决。

  我们请求陕西省委省政府全面审查我们举报的问题顺线深挖,追踪查办,依法处理。坚决整治潼关县政府存在的“权利腐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信于民,把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我们的陈年冤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实名举报人:张磊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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